公安局电子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电子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R-HW-2017-1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龙市公安局电子取证设备采购,已由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和龙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和龙市公安局电子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和龙市公安局电子取证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KR-HW-2017-107
2.3、招 标 人:和龙市公安局
2.2、招标范围:取证魔方、取证塔、取证大师、手机取证塔、手机取证软件、数码摄像器材、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采购(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2.3、预算资金:85万元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十五天。
2.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5%,剩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返还。(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它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副本(经营范围应符合此项目招标内容)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止,每天8:30-11:00,13:30-16:00。
4.2 投标人报名地点: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龙分公司,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局东50米)。
4.3 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和龙市公安局
地址:和龙市海兰路3号
联 系 人:金泰山
电话:185*****0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经理
电 话:177*****711
联系地址:和龙市人民大街22-1-6号(新国税东50米)
2017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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