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宝应县)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宝应县)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3">1、招标说明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州市农业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扬州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委托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程(宝应县境内)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江苏省资源农业开发局和江苏省财政厅批复立项的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国开土地治理项目宝应县境内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内容。
(2)资金来源:县级以上财政配套资金。
(3)工程地点:扬州市的宝应县境内。
(4)工程规模:本县区合计总投资1.95亿元左右。
(5)工 期:2016年5月计划开工,2017年5月底完工。

(6)质量要求:合格

(7)合同名称: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宝应县境内)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合同编号:扬农开监*******号。。

(8)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标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拟选择1家监理单位中标,作为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宝应县境内)监理单位,中标单位。

备注:招标结束后凭中标通知书先与扬州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签订总委托监理合同,然后中标单位凭《2016年度扬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宝应县境内)建设监理委托监理合同》与宝应县********5">签订监理合同,承担监理范围内项目实施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9)监理费报价以单项工程年度财政投资总额为基数,监理取费基准价不超过基数的2%。

(10)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标(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江苏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单位备选库名录中的监理单位、独立法人。

(2)、近3年内具有承担过同等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的监理单位,从事过农业开发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在评标过程中加分。

(3)、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住建部或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国家和省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少于6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专业不少于3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书提交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3日下午5:00时

递交地点:扬州市新城河路516号金茂广场215室 联系人:杨梅

(2)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10:00时。

(3)投标人应将资格预审材料密封,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的名称,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如不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将拒收资格预审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资格预审合格者,请于2016年4月15日下午17:00时前,携单位介绍信到扬州市新城河路516号金茂广场215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杨梅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扬州市新城河路516号金茂广场220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新城河路516号金茂广场215室

联 系人:杨梅

电 话:****-********-****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doc

2016年4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治理 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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