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福社区村公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正福社区村公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韩场镇正福社区村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韩场镇正福社区居民委员会。资金来源:村公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服务地点:大邑县韩场镇正福村;
2.2本项目服务内容:修筑6、9社林盘水泥路 320米左右,宽3米,厚不低于15公分;
2.3项目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7. 投标人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dyggzyjy.com/)网上报名。报名后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比选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比选保证金1300元,大写:陆仟叁佰元整;保证金实行公对公转账制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按照文件要求向业主方递交。户名:大邑县韩场镇人民政府,开户行:成都农商银行大邑支行韩场分理处;基本账户:****************00012;(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携带公司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大邑县韩场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换取《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将该票据放入本项目投标申请书中)。
4.3比选控制价:6.5536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6日 10 时 30分,大邑县韩场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成都市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大邑县韩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韩场镇大新路9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
注:本公告,解释权归大邑县韩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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