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34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招标公告
新建34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濮阳市木业园34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编号:豫濮范县服务【2017】35499,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范县聚商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340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项目
2.2、招标编号:TLZB-PYGC-2017-015
2.3、项目总投资:约3600万元。
2.4、建设地点: 范县张庄乡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及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第二标段监理标。
2.8 工 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中标工期及保修期;
2.9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该项目的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6)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7)企业须具有2015、2016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5)企业须具有2015、2016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六大员不得为同一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9 日至2017年 10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 日 下午15:00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报名需携带资料
6.1第一标段报名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与本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真实有效社保查询方式);(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与本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真实有效社保查询方式);(5)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与本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6)2015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两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7)企业2015、2016年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2 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资料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3第二标段报名时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人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2)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4)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建筑工程监理类似业绩至少一项;(5)项目总监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6)企业出具2015、2016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合格的财务报告;(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针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4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供查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留两套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7.1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10000.00元)。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范县聚商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范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公司
联系人:鲁女士 联系电话:
186*****726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与华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