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PPP招标公告

生态治理PPP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RR-QQSTZL-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由 【2017】第43 号文批准,就乌拉特前旗生态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BRR-QQSTZL-2017)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 采购条件

  乌拉特前旗生态治理PPP项目已由乌拉特前旗发展与改革局批准建设。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授权乌拉特前旗林业局为乌拉特前旗生态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2 项目概述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乌拉特前旗境内

  2.1.2 项目类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2.1.3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村庄道路绿化工程;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村庄道路绿化工程;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村庄道路绿化工程;乌拉特前旗新安镇村庄道路绿化工程;乌梁素海旅游公路绿化带提档升级项目;西五路道路绿化工程提档升级项目;乌拉特前旗明安镇2017年村庄道路绿化工程;京藏高速乌拉特前旗段绿化带提档升级;沙德格苏木哈萨尔文化园;林海公园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退水渠西侧棚户区改造游园绿化项目;东河水道景观提升项目;阿力奔那达慕会场建设项目;乌拉特前旗小佘太九份沟砂金矿区矿山治理项目;乌拉特前旗沙德盖矿区废弃采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1.4 项目总投资估算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91032.12万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1.5 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具体实施方式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管理,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1.6 项目合作年限

  本项目合作期共1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维护期为9年。

  2.1.7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模式。

  2.2 采购内容

  2.2.1 本次采购范围为乌拉特前旗生态治理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2.2.2 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中标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中标申请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该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2.3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总投资估算的30%(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政府参股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2.4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申请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工作可由中标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再招标。

  3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2申请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

  3.1.3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4 申请人2014、2015、2016年度无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1.5 申请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业绩要求:申请人至少提供近五年之内(2013年1月1日-至今)的总投资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PPP项目业绩1个或单项合同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含)的景观绿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1个。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为准,原件备查。

  3.1.6其他要求

  3.1.6.1申请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3.1.6.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本次资格预审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9月 30 日至2017年10月 12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周六日休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旨在对购买文件的个人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至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8号窗口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申请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申请人密切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27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乌拉特前旗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8 其他说明

  8.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下一环节竞争的,应交纳50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8.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乌拉特前旗林业局

  邮政编码:014400

  联系人: 张君毅

  联系电话:139*****864

  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10号丰业大厦六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周浦琛 王帅

  联系电话:186*****970 151*****988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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