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渣吊、汽机吊设备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渣吊、汽机吊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AHP-2017-ZB-653

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渣吊、汽机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吊、渣吊、汽机吊设备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公告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及相应的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就下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参数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TAHP-2017-ZB-653

1

垃圾吊、渣吊、汽机吊

1套

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生效后

2个月内

项目现场

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保险、检验、供货,指导设备安装、调试,协助甲方申报监检直至取得验收报告等工作。(具体见招标技术规格书)

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件》和第四章《技术规范书》(另册装订)。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A)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设计、制造本项目招标货物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B)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是国内本项目招标货物的专业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三年内至少三个同类设备或相似业绩。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材料: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文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联系方式)。如果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人则另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复印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02~705

招标文件售价:价格为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人民币整),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截标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7年10月18日9时00分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投标价的1.5%。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8日9时00分在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2层)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届时出席。

招标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家勇

电 话:********转507

13、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02~705

邮 编:100070

电话(总机): ***-********-****

传真:***-********-****

联系人:石显峰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成府路支行

帐 号:****************855

行号:957

如需邮寄请投标人按如上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汇款时需注明所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同时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文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为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人则另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制造厂商授权书复印件扫描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邮箱shixianfeng110@163.com。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机 垃圾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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