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消防设施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消防设施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拟对区政府办公大楼和综合楼消防设施进行维修,现面向社会选择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服务,特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大庆市红岗区办公大楼和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2)公告日期: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0日。
(3)采购内容:红岗区办公大楼和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修项目,详见清单。
(4)采购预算:9.3万元,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人简介
(1)名称: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2)地址:大庆市红岗区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达到下述要求: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参与的机构必须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三级或以上级资质。
3、报名的机构应结合维修清单和实地勘察情况认真编制项目预算,中选机构与采购人签订一次性修复并能正常投用的维修服务合同,实行零变更零增项。
4、中选机构所采用的消防产品必须保证能与原系统兼容对接,做出承诺。如中选机构维修后不能实现兼容,使用方有权退货,造成的损失中选方自行承担,否则报价无效。
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本地化的服务,提供一年保修期(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10月10日上午9点-下午16点。
请参与此次采购的机构尽早报名。维修项目详见清单。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7年10月11日13时30分,13时10分签到,地点:红岗区政府二楼发展苑会议室。
五、 参加投标报名的机构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报名人不是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公章。
4、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荣誉)。
注:本项目要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备的所有资格条件原件在开标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审查,并将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报价书中。
六、报名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邮 编:163511
联 系 人:潘雪非
联系电话:****-******* 188*****080
大庆市红岗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9日
标签: 消防设施维修 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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