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铜山县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铜采召G(2008)02]
[铜]铜山县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铜采召G(2008)02]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意见》(苏政办发[2007]14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08〕122号)文件精神(领取招标文件时发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报经铜山县小额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我县组建1家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并通过向社会招标的方式确定发起人。现将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3-5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最多不超过10个)作为一个发起人联合体,申请组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人:铜山县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铜山县发改经贸委院内
四、招标代理机构: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主要发起股东的基本条件:
(1)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法人;在公安、工商及其他执法机关无不良记录;无涉税违法、违章记录,并能按税法规定,及时足额交纳税;在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年利润额不低于300万元,出资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3)在拟定组建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0%;
对参加投标的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企业优先考虑。
2、其它股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其它股东是企业法人的比照主要发起股东条件第一款执行,在拟定组建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股本金比例不低于10%;
(2)其它股东是自然人的应奉公守法,无不良履历,在拟定组建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股本金比例不低于3%;
党政群机关、金融机构及国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成为股东。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8日止,
上午9:00到11:30,下午2:00到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每份300元人民币。
领取地点: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铜山县财政局南楼519室)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电话:****-********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1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铜山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10:00
九、投标保证金:开标前,联合投标人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划入铜山县财政局账户(以收款银行回单为准),没有中标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待小额贷款组织开业后退还,备标的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招投标工作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传真):****-********
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四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铜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