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二期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委托,就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1.2 项目规模:CASS生物处理池(按4万m3/d)、鼓风机房(按8万m3/d)、紫外线消毒渠(按4万m3/d)。

2.1.3 工艺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2.1.4 投资:约2264万元。

2.2 招标范围: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不锈钢搅拌器、不锈钢旋转式滗水器、磁悬浮鼓风机等相关的污水处理厂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a 注册经营本次招标货物的产品经营商;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2 施工企业还需配备相关专业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下列证明材料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楼213室购买招标文件,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本次招标公告期间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授权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6)被授权人的2017年4月至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7)如为施工单位的提供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发售文件及开标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人:广西防城港北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12楼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传真:****-*******

监督单位: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8、9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2017年 9月 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污水处理厂 防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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