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区万寿桥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伍家区万寿桥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伍家区万寿桥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及排水工程
发布时间 2017-09-29
一、宜昌市伍家区万寿桥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及排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局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宜昌市伍家区万寿桥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及排水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达到与港窑路交汇处,综合整治面积约21376平方米。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 (质检员、 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拟派本工程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伍家岗区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4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09时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夷陵大道25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夷陵大道251号)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9月29日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1624室(万达广场B座1624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付静
联系电话:****-*******
2016年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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