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长汇农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草食畜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长汇农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草食畜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草食畜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已由临市牧(畜牧)发【20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翼城县长汇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草食畜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资金总额:*******.66元
2.4建设地址:翼城县南梁镇南常村
2.5建设规模:新建翻堆发酵区575㎡,驳运区57.5㎡,堆场和仓库200㎡,购置安装钢轨175m,滑触线50m,翻抛机、驳运机、斜板式固液分离机1套,配套电缆及供电系统。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招标范围:2016年中央现代农业草食畜标准化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在山西省侯马市市府路28号城建局院内南楼二层东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8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的注册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山西省侯马市市府路28号城建局院内南楼二层东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贰仟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翼城县长汇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5*****678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 洁
电 话:136*****547
2017年 9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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