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燕尾新城商业街(A区)二期项目已经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招标,为给项目业主营造和谐、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灌云燕尾新城商业街(A区)二期前期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灌云燕尾新城商业街(A区)二期前期物业管理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灌云燕尾新城商业街(A区)二期位于灌云县燕尾新城。
四至范围:东至上堤路;南至新纬七路;西至新经五路;北至新纬八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0986.27平方米。用地构成为:二期建筑用地34300平方米,绿化用地26213平方米。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20194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6496平方米,酒店用房建筑面积1276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830平方米,配电房及附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坐落位置20#楼。
本项目共计建筑物16栋;建筑结构为框架。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33.83%;综合容积率1.22;绿化率为20.01%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67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600辆。
本项目二期开发建设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18年6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三、招标单位:江苏百辰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及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叁级(含暂三)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已加入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
五、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七日内
2017年9月 30日00:00时---2017年10月 14日00:00时
六、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将采取公开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5家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以书面方式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投标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网上预报名登记方法:
(1)实行网上公开报名,请登录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
http://housing.lyg.gov.cn/),点击“数字房产”中的“物业管理投标报名系统”,进入报名页面。
(2)选择投标项目(注意项目不能选错)。
(3)依次如实填写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人、联系电话。(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以总公司作为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检查填写内容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更改报名信息)。
2.在网上预报名登记后,由招标人或招投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到指定联系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三天内提交以下书面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连云港市外埠来连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表或临时备案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注册证明、简历。投标单位应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说明:①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三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
②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应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大写),未按规定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待本次招投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未入选的投标人。
4.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当事人可书面向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
********)。
5.外埠企业来灌云县投标承接物业项目的条件应符合“灌物协字[2015]6号”文件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持有市物协出具的无物管项目的项目经理书面证明。
(2)投标企业必须持有所在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书面证明。
(3)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按投标项目总建筑面积2 元/M2的标准计算金额作为投标押金交灌云县物协;并向招投标代理公司提交由县物协出具的押金收款收据;否则,代理公司不予接收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活动。投标单位如中标,其押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县物协保管;投标单位如未中标,及时如数退还。
八、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无正当理由,报名后放弃投标三次(含)以上的,暂停其投标资格(连住房发[2013]第6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7室
联系人:苏清 联系电话:
138*****855特此公告
江苏百辰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