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中学一体化云机房及报告厅舞台灯光改造、模块化机房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百中学一体化云机房及报告厅舞台灯光改造、模块化机房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一百中学 第一百中学一体化云机房及报告厅舞台灯光改造、模块化机房购置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YZB-DL-2017-0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第一百中学 委托,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第一百中学一体化云机房及报告厅舞台灯光改造、模块化机房购置安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第一百中学一体化云机房及报告厅舞台灯光改造、模块化机房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HYZB-DL-2017-0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225.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资质;或通信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6)纳米智能触控黑板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生产厂家代理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7)纳米智能触控黑板须具备以下强制性认证:①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厂家中国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②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关于该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3C产品认证和节能检测认证证书的黑板尺寸型号与液晶屏尺寸一致的证明文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③投标人提供制造商关于该产品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现产品型号与液晶屏尺寸一致的试验报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须提供网上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29 到 2017-10-1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截图;2.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申请取得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普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项目报名,若为法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报名,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要求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现场发售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0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0-2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先生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一百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丰年村紫英路天津市第一百中学东门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邹宗义:130*****68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140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一百中学、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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