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洞庭湖第二批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益阳市永丰电排站改造工程施工
湖南省洞庭湖第二批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益阳市永丰电排站改造工程施工
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益阳市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永丰排区项目管理部(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湖南省洞庭湖第二批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益阳市永丰电排站改造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益阳市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永丰排区项目管理部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该项目工程的施工招标,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包本工程的企业法人就湖南省洞庭湖第二批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益阳市永丰电排站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和主要工作内容为: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为:检修闸改造、前池改造、主厂房处险加固、新建压力水箱(含调压井)、新建暗管、新建防洪闸、新建消力池、新建综合楼、新建副厂房、变电站改造、金属结构制安及配套电缆等、其它工程。
二、本工程实施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 12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2010年 3 月 17日。
三、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4、建造师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7、联系人身份证;
8、联系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时间: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4日~2008年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08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益阳市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永丰排区项目管理部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盛明桂 李莉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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