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供电局配电数据网骨干光缆建设专项工程项目、茂名供电局配电通信数据骨干网专项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采购公告
茂名供电局配电数据网骨干光缆建设专项工程项目、茂名供电局配电通信数据骨干网专项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采购公告
********8">茂名供电局配电数据网骨干光缆建设专项工程项目、茂名供电局配电通信数据骨干网专项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
询价采购公告
********7">1.采购条件
********4">本采购项目茂名供电局配电数据网骨干光缆建设专项工程项目、茂名供电局配电通信数据骨干网专项工程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茂名供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前期费投资增补计划的通知》(茂电计【2017】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2.2项目规模:1、建设如下骨干光缆:1)、茂名局-220kV河东站光缆2.5公里;2)、茂名局-110kV广场站光缆9.5公里;3)、茂名局-110kV福地站光缆5公里;4)、茂名局-110kV朝星站光缆10公里;5)、备调-110kV潘州站光缆3公里。
2、在茂名地调、茂名备调2个站点分别配套建设1套核心交换机及1块网络接口板,河东站、福地站、双山站、广场站、大园站、高地站、文冲口站、高州站、潘州站、红花站、金山站、天泰站、化州站、山车站、东方红站、陈村站、六运站、城西站、水东站、南海站、朝星站21个站点分别配套建设1套汇聚型交换机及1块网络接口板,并在茂名局增加网管1套。。
2.3采购范围:********2">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阶段服务。
3. 供应商或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3、设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专业对口(送变电、电力或电气)的中级职称及以上。
4、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9日,每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楼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4.2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报名申请表(原件一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
(4)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佛山分公司(详见附件2)。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电商系统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 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非招标采购。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本公告4.1项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注: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进行线下报名及电商系统报名。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详见采购文件前附表时间地点安排,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5.4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阳光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的电子报价文件应与现场递交的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
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http://www.bidding.csg.cn/)。
********3">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官山四路2号大院 地 址:佛山市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楼
邮 编:528000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 人:张康明
电 话:0668-838 2279 电 话:****-******** 158*****697
采购人(盖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2017年9月 29日
附件1:
年月 日 | |||||||||
工程名称 | |||||||||
供应商或服务商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 |||||||
项目负责人(经理/总监/其他) | 项目负责人资格或职称证(类型/编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供应商或服务商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附件2: 采购文件领取记录表-佛山分公司 |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若有) | |||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 |||
联系人及 联系人手机、邮箱 | |||
开 具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基 本 信 息 | |||
发票类别 | □普通票 □专用发票 | ||
纳税人识别号(国税) | |||
地址、电话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采购文件费用: 叁佰元整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张康明(****-********) | ||
特别注意: 1、缴纳标书费时须携带已签名的本表,缴纳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报名现场缴纳标书费,只接受刷卡方式,可当场开具发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融广场1601室。 ②至我司总部缴纳标书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01-1514单元。 ③公对公转账方式,汇款开户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账号:683457739007,开户人: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电子版发送至290342956@qq.com。标题:工程名称-标书费-公司简称(若同时缴纳几个项目的标书费,还需在邮件中附上清单,包括工程名称、标书费金额、招标代理联系人),我司将尽快为开具发票。若需快递发票,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快递费为到付。 3、如提供开票信息有误,造成一切后果单位自行承担,发票一律不予退换! | |||
招标代理报名负责人(签名) | 财务部收款员确认 | ||
备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财务开票,一份交本项目招标代理存。 |
附件3:
异议、投诉的处理
采购供应商/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内向采购单位的监察部门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采购对象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山四路2号大院
邮编:525000
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668-8382372
传真:0668-8382994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采购供应商/服务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内向采购单位的监察部门投诉。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投诉人不是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 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 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8. 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1.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察部门应当予以驳回,情节恶劣的,可追述投诉人的法律责任。
2.经查实被投诉人存在以上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处:
2.1取消采购成交资格;
2.2不予退还其所递交的保证金;
2.3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所在单位或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2.4将有关信息记录到供应商信息中。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一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所在单位或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投诉人名称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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