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草地建植治理)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草地建植治理)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草地建植治理)

发布时间 2017-09-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项目名称) 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草地建植治理)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8QT-********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完善项目(草地建植治理) (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11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草场1080亩及其他草地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10.27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牧草选育及推广、生态绿地建植、土壤改良或草地恢复与建植等相关内容(包括牧草研究或牧草推广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或具有牧草研究推广技术的企业),近五年内(2012年9月30日至2017年9月29日)完成至少一项牧草示范推广种植、草地改良建植的同类业绩(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具有牧草种植、推广经验的科研单位的技术支撑依据,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农业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R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9 30日至201710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1027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3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A602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沙平 联 系 人:张青

电 话:****-******* 电 话:180*****021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17 929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治理 保护 国家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