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设备、实验室检测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设备、实验室检测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设备、实验室检测仪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仿制药品一致性评价设备、实验室检测仪器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0632-1711HW3L227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详见下表

5.招标内容

5.1本次招标共四包: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包一

全自动溶出仪(免税)

4台

186.8

164.4

进口产品

真空脱气机

2台

-

全自动溶出杯清洗仪

1台

-

包二

高效液相色谱仪(免税)

3台

185

159.1

进口产品

原子吸收光谱仪(免税)

1台

进口产品

包三

气质联用仪(免税)

2台

225

193.5

进口产品

气相色谱仪(免税)

1台

进口产品

包四

高速离心机(免税)

1台

71.2385

70.3985

进口产品

恒温水浴锅(免税)

1台

进口产品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台

-

旋转蒸发仪

1台

-

控温多点磁力搅拌仪

1台

-

液相萃取仪

1台

-

自动索式提取仪

1台

-

二氧化硫蒸馏仪

1台

-

酒蒸馏装置

1台

-

台式水平离心机

1台

-

样品球磨机

1台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5.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5.4交货地点: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指定场所。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技术要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一

全自动溶出仪

温控范围:25~55.0℃。

真空脱气机

温度控制范围:37℃~40℃。

全自动溶出杯清洗仪

具有透明易观察的过滤器,外置式过滤器可拆卸。

包二

高效液相色谱仪

电源:220±5%V,50~60Hz。

原子吸收光谱仪

环境温度:0-40℃。

包三

气质联用仪

电压:220V±10%,50Hz。

气相色谱仪

电源:220V,50Hz电源。

包四

高速离心机

工作温度:+5℃~+35℃

恒温水浴锅

控制器控温范围:RT+10~150℃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电压:220V±10%,50Hz

旋转蒸发仪

总功率:电压:-220V50HZ

控温多点磁力搅拌仪

加热功率[W]:≥450

液相萃取仪

萃取效率≥95%

自动索式提取仪

适用于所有有机溶剂,不污染,全密封

二氧化硫蒸馏仪

单孔功率:100-800W可调

酒蒸馏装置

蒸馏量精度:±2mL

台式水平离心机

电源:AC220V50Hz15A

样品球磨机

出样粒度:<100nm


8.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8.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8.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和法人的身份证;

8.3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

8.4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8.52017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6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1套)。

9.招标文件发售

9.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9.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9.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5号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1.其他说明

本项目在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单位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sxdzzb.com)上以电子辅助招投标的形式组织进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xi.gov.cn)、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信息网(www.sxdzzb.com)同时发布。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12号

联系人:张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文化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9层

项目经理:刘鹏

联系人:刘鹏、高琦鹏、陈曦、陈晔

电话:****-*******

电子邮箱:sx*******@126.com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147*****7391

14.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器 实验室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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