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统计执法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管理平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统计局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17年09月29日 19:2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00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2日现场报名或在邮箱(sczd338@163.com)上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本)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0:00至2017年10月13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锦广场6栋A座10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6栋A座100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
项目联系电话135*****611
采购单位四川省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二环路西一段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崇诺 联系电话 :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6栋A座10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611
附件:
附件1

  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统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四川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管理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四川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管理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川政达采磋〔2017〕2-2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

项目联系电话:135*****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统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二环路西一段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陈崇诺 联系电话 :0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5*****611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6栋A座10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规范统计执法管理,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效率,实现四川统计执法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可视化,建议建设四川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统计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可视化和模版化的管理程序,实现统计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让没有经验的执法人员能够迅速掌握、应用执法程序和技巧;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避免统计执法的随意性和规范统计执法的自由裁量。实现统计执法的可视化监督和动态化管理。将执法的内部监督前置化,通过平台实现检查进度及时录入,便于领导对执法检查进行动态监管,以便及时发现执法检查中的不当行为;通过全省统计系统分配平台账号,使下级统计机构及时上报、更新统计执法信息,系统自动汇总全省执法情况,使全使执法情况一目了然,减少繁琐的搜集汇总工作。项目须于2017年12月前完成软件开发;12月底试运行2018年1月正式投入运行。 2、项目实质性需求: 平台共涉及案件受理、生成检查方案、双随机配对、文书印制、证据录入等40余个具体环节,包括案件的来源到全省执法情况管理等所有重要环节,需要制作相应文书模板40余份。主要包括十大功能:2.1骨干管理功能。建立省市县三级统计执法骨干库,开放市局对执法骨干信息的更新申请权。2.2案源管理功能。建立案源管理中心,分为举报线索、巡查线索、专业抽查线索和移送线索进行登记。生成检查建议和检查方案。2.3文书管理功能。将40余类文书模板导入平台,在相应的环节使用规范的文书,并由系统统一对文书编号管理,实现科学化和标准化管理。2.4“双随机”功能。在平台对市(州)、县(市、区)、调查对象进行随机抽取,并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匹配,分配执法任务。平台设置回避性和专业性等随机规则。2.5检查监督功能。参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规范四川统计执法行为,制定规范性程序。检查人员接到平台分配的检查任务后,在实地检查中,通过联网,在移动终端平台录入检查信息,录入证据资料,及时上传到平台。执法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平台在后台看到每个执法人员的检查情况,并及时发出监督指令。2.6报告生成功能。平台根据所有检查人员上传的检查信息,自动汇总检查情况,汇总检查组所有检查的基本情况,并作出基本定性分析。2.7处理量化功能。通过在平台中设置自由裁量标准,对调查对象的处理提出建议,执法人员可便捷地选择处理类型。2.8案件分析功能。平台可分月、季、年对全年执法数量、专业、差错率、处理情况等进行分类汇总,通过执法数据分析,提出工作建议。2.9诚信管理功能。根据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以平台为依托建立企业和统计人员的诚信档案管理,对接国家局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分级认定统计守信企业、统计信用异常企业、统计一般失信企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统计守信行为、统计警示行为、统计严重失信行为。2.10案卷管理功能。平台实现对案件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功能,逐步实现电子案卷管理。 3、售后服务 承诺(实质性条款) 3.1投标人在成交金额的额度内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平台功能的修改、测试及运行维护。 3.2平台运行过程中实际操作的需要进行适当技术修改的功能,不得新增收费要求。 3.3所有平台交付使用后其配套维护时间不低于1年,培训不少于2次,必须保证采购单位有关人员全部掌握操作。 3.4确保对平台后期开发无条件开放数据接口。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产品、服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参加磋商供应商、服务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3.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4.供应商报价函原件;(见格式1) 1.5.承诺函原件((见格式2)) 1.6.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应按规定加盖鲜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9:00至2017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2日现场报名或在邮箱(sczd338@163.com)上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本)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sczd338@163.com)上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本)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0:00至2017年10月13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锦广场6栋A座10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6栋A座1004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彬

项目联系电话:135*****61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签: 执法管理平台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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