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榕招〔2017〕90号
开标时间:2017-10-2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瑞晟榕招〔2017〕90号

致:福建元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正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联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屹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夷装修工程(福州)有限公司、厦门华丽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天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康辉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周宁县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周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室内装修面积1555㎡;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周宁县支行营运用房装饰及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其中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2017年0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一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10月23日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0月20日17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16楼,邮编:350005

电子邮件:/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一层,邮编:350005

电子邮件:minruisheng@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汇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晋安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账号:4325 5836 0567。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瑞晟榕招〔2017〕90号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改造 用房 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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