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路泵站洪评和安居污水处理厂洪评及排污口论证项目(二次)

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路泵站洪评和安居污水处理厂洪评及排污口论证项目(二次)


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路泵站洪评和安居污水处理厂洪评及排污口论证项目(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RCCG-2017-0495
2、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路泵站洪评和安居污水处理厂洪评及排污口论证项目(二次)
3、项目概况: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要求,需对任城区太白路泵站(洸府河太白东路如意大桥下)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任城区安居污水处理厂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含入河排污口论证),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预算金额:4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组中同时报价;
6、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12、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磋商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如需办理,请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济宁市建设路13号原师专院内5号楼)咨询办理。
3)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选择“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五、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10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六、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年 10月16日9时00分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七、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6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原中区劳动局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济宁任兴商务中心
联系人:祝科长 联系电话:157*****69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运河路广巨大厦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218.59.158.81/index.action
任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7年9月29日

标书文件:--pro.getBiaoshu()--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项目 排污口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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