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大厅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办事服务大厅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编号:隆交采单[2017]17号

隆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办事服务大厅装修设计

中国·四川·内江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

2017年9月

隆 昌 市 政 府 采 购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四川兴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隆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办事服务大厅装修设计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公司参与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办事服务大厅装修设计,参数见附件。

2、预算金额:199000.00元(人民币)。

二、项目完成时间:本协议签订生效并在甲方按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后,乙方应在35日内提交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等活动备案证。

四、购买单一来源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9月24日8时00分2017年9月25日12时00分前(正常工作时间)到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者登录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lcggzy.com)网上报名购买。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9月25日15时00分前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5日15时00分在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张先生: ****-*******

代理机构: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陈女士: ****-*******

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9月

谈判供应商须知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

3. 谈判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4. 响应文件构成

4.1 谈判函;

4.2 第一次报价表;

4.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4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8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4.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10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1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的资信证明(2017年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的资信证明;也可提供承诺函) ;

4.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缴款证明材料,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提供承诺函);

4.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14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二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等活动备案证。

4.15项目参数响应表;

4.16售后服务承诺。

5.响应文件份数:1正2副

6.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

金 额:3000.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省隆昌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工行隆昌红旗支行

银行账号:****************054

支付用途:注明转交易中心单17号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12:00前。

合同签订后,在法定时间内以转账的方式退付。

或者登录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lcggzy.com)网上缴纳。

7.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组成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及三人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组成。

8.采购程序和报价

8.1.1 采购程序:经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8.1.2报价:可以多次报价,最终保证合理的价格。第一次报价封装在响应文件内,第二次及以上报价实行现场报价(请供应商准备足够份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表,用于现场报价)。

单一来源采购报价是指货物验收合格前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交易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9. 单一来源成交结果确定原则

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根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技术参数、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0. 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成交:

10.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0.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3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1. 签订合同

11.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至县财政局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1.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2.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2.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履约保证金:

12.1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以非现金的方式向采购人缴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此项目缴纳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12.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 单一来源协商过程中有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3.1.1 售后服务

13.1.2 培训方案

13.1.3 合同条款


谈判函(格式)

致:隆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根据贵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隆交采单[2017]17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 (谈判单位名称)全权处理隆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大厅装修设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响应的有关事宜,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需求报价,第一次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第二次报价不高于第一次报价,交货期: 。

2、遵照单一来源邀请函的规定,接受关于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完成合同的责任义务。

 3、我们同意在谈判函有效期内(从谈判文件截止时间结束之日起40天)严格遵守本谈判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谈判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

4、在合同协议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谈判函连同响应文件,技术规范,报价清单及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要求。

6、我方已详细审核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7、如果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并及时上缴国库。

8、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单一来源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私下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汇入地址:

响应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盖公章:

响应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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