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泵中央热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太阳能热泵中央热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就我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中央热水工程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国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大楼中央热水工程项目(楼面主体部分,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等)。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书编号:XG-081006
  四、招标设施名称及内容:
  1、设计住院综合大楼太阳能-热泵中央热水系统工程全自动智能化、节能供热水方案,确保充足的热水供应量;并与室内热水管网和回水系统衔接良好、配合施工。
  2、住院综合大楼按实际使用病床500张计算,另有手术室、各楼层病区护士站治疗室和开水水源由太阳能供给,日供60℃热水总量为36吨。
  3、普通病房及医务人员值班室定时供应热水,优质病房、手术室、各楼层病区护士站治疗室和开水水源24小时供应热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期要求:施工时间由院方书面通知,合同期内完成设计方案、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整个系统工程通过有关部门验收,质量达到优良,并按时交付使用。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且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中实收资本≥300万元人民币,并且在江西省内有注册登记的工程维保办事机构;
  2、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或具有制造商的正式专项代理授权,具有相应机电安装资质或行业工程标准培训合格证;
  3、近三年以来完成同类工程3个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4、主要设备生产企业具有五年以上同类产品制造经验;
  5、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责任保证书,获得行业内相关资质证书、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货物材质必须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质保期≥三年;
  6、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文件发售地点:江西省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报名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二)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过期不予出售。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进行资格预审:(1)工商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记(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应提供加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A4大小的复印件或影印件1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除外),资格预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数额:
  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1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投标拍卖大厅;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一律由投标单位财务转帐交纳;
  九、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077
  开户行:赣州市商业银行兴国支行
  十、答疑、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自行安排时间踏勘施工现场,地点:兴国县人民医院,联系人:何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请在2008年11月14日上午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在11月14日下午5:30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赣州市招标投标网、赣州政府采购网、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款按进度支付,完工验收合格时付至工程款总额的90%;其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内视工程质量情况分年度支付。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政府采购部(兴国县城潋江大道19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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