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建设金融社保卡系统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营业部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建设金融社保卡系统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2017ZHYX09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业部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建设金融社保卡系统工程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业部与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开展建设金融社保卡系统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南关区亚太大街与自由大路交汇处;

2.4工期:2017年10月26日计划开工,2017年11月30日前计划竣工;

2.5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楼招标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7)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

(8)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9)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营业部

联 系 人:谢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张多

联系电话:****-********-****

标签: 社保卡 金融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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