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地热开发项目地质勘查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地热开发项目地质勘查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地热开发项目
地质勘查采购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地热开发项目地质勘查采购
2.2招标编号:DLN17JFR198C11506BD
2.3项目概况:2017-2018年,拟在2片重点地热调查区(续迈、谷露),开展地热基础地质调查,查明调查区构造、岩浆活动以及地热显示等特点,开展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确定热储、控热构造、热储类型、地热流体动力场以及地热异常区范围等;选择代表性地段进行地热钻探或探采结合钻井工程,查明热储分布及地热流体特征,估算地热资源量,为地热资源试采及进一步勘查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2.4招标范围:
在续迈、谷露2片地区地热调查(调查面积分别为21km2 和24.6km2),开展地热基础地质调查,查明调查区构造、岩浆活动以及地热显示等特点,开展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确定热储、控热构造、热储类型、地热流体动力场以及地热异常区范围等;选择代表性地段进行地热钻探或探采结合钻井工程,查明热储分布及地热流体特征,估算地热资源量,为地热资源试采及进一步勘查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主要工作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物探测量、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地热钻探、引/放喷试验、洗井及抽水试验、热流体监测、回灌试验、高温钻井专用材料和设备运输安装、岩矿测试、工地建筑和其他地质工作等。最终形成可行性勘查报告及相应的成果性图件并组织评审专家评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尼木县续迈和西藏自治区那曲县谷露
2.6服务期:
序号 | 工作地点 | 服务期 |
续迈 | 2017年10-2018年6月 | |
谷露 | 2017年10月-2018年12月 |
2.7验收与评审:勘查工作过程及成果专家评审工作由勘查单位组织,并承担相应费用。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行号:********8013)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西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地热开发项目地质勘查采购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7年09月30日早上9:00— 2017年10月11日下午17:00
3.4联系人:冯建亮电话:***-********-***传真:***-******** 邮 箱:fengcnpe@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100840)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7年10月27日 9: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环境-安全三体系认证或者HSE管理体系认证,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区域地质调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地质实验测试(岩矿测试)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地球化学勘查乙级及以上,遥感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测绘乙级及以上。
(6)钻探工程服务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钻井工程类相关服务。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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