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桥镇津富居新增安置房工程
兴桥镇津富居新增安置房工程
兴桥镇津富居新增安置房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单位:射阳县兴桥镇村建中心、兴桥镇津富居居民委员会 二、委托招标单位:兴桥镇公益事业招投标办公室 三、项目名称:兴桥镇津富居新增安置工程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兴桥镇幸福居六组 2、工期:60天。 3、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标段一:总建筑面积145.83平米。 标段二:总建筑面积145.83平米。 相关要求以预算、合同和图纸为准。 4、付款方式为5:3:2,分三年付清。 五、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单位,且具有三级市政工程资质单位; 2、在兴桥镇招标史上,有过不良记录或工程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不得报名。 六、公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截止日期为7月27日上午11:30前。本次报名为网上报名,兴桥镇网上报名邮箱为:xqzbb001@163.com,具体报名流程请查看公告所附的文档。 七、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将报名申请表和报价卡在2017年7月27日上午11:30前发入兴桥镇网上报名邮箱(须在规定的时间里上传到指定邮箱)。 2、服务费及工本费:300元每标段(中标与否不退),投标保证金:2000元每标段(如不参加现场招标会则不退),在2017年 7月27日上午11:30前统一交至兴桥镇人民政府账户:****************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兴桥支行) 3、网上操作流程: 网上报名、报价、投标操作具体参照兴桥镇公益事业网上投标操作流程; 4、投标报价: (1)网上报价,合理低价中标。 (2)竞标人报价报工程总价,所有网上招标项目报价一律以网上报价为准(纸质报价需与网上报价一致)。 (3) 竞标人根据网上招标公告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更改。 (4)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利润以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按中标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政策及未预见等一切因素变化而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应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执行投标下浮率。 5、报价卡(附后): (1)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投标报价卡,没有按招标要求的报价卡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报价卡内容真实、齐全。所有复印件的内容必须与原件一致。 (3)投标人必须在报价卡上签字或印章。 (4)报价卡应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书写或用A4纸打印。 (5)报价卡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修改需加盖印章。 (6)招标单位提供的报价卡式,投标人必须使用。 (7)投标费用自理。 6、投标报价控制: 标段一:169160元;标段二:169160元。 7、评定标办法 (1)合理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可同时中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6、0.97、0.98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参加平均值计算),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2)评标小组现场评标时,只限于投标人投标书中所提供的有效资料。对落标人,评标小组不作落标解释。 (3)依法确定中标人。 (4)履约担保:合同签订时中标单位需向招标单位提供履约担保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兴桥镇人民政府四楼 (3)投标报价卡份数:一式二份。 (4)开标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将报名申请表、报价卡、投标所有资质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法人需加盖单位法人章印)、缴款单一起带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 (5)中标者按工程合同金额的1%交纳招标综合管理费。 (6)经两次公告后如报名单位(人)不符合开标条件,招标办公室将按照招标相关规定同现有投标单位(人)进行议标。 联系人:庄晟浩 联系方式:158*****315
2017年7月21日 |
标签: 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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