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二期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7]招02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二期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138号及[2017]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长泰县;
2.2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测设桩号K4+024.763)位于长泰县仙灵旗山中部(漳州市与厦门市交界处),终点 (测设桩号K25+380.446)顺接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工程先导段,路线全长21.373km(含断链1处),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起点K4+024.763至K18+450段路基宽度为32米,K18+450至终点K25+380.446段路基宽度为50米,沥青砼路面,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及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全线共设置11座桥梁,其中,华祥路高架桥1125米/1座、大桥3594米/9座、中桥67米/1座。共设置隧道3361.5米/2.5座,布设位置及采用形式合理,全线隧道采用双洞隧道。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为准。本项目投资预算2596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8258万元。
2.3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内容:
试验检测合同段 | 路基土建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规模 | 试验检测服务内容 |
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二期工程 | / | K4+024.763~K25+380.446 | 21.373 (含断链1处) | 该项目起点(测设桩号K4+024.763)位于长泰县仙灵旗山中部(漳州市与厦门市交界处),终点 (测设桩号K25+380.446)顺接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工程先导段,路线全长21.373km(含断链1处),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起点K4+024.763至K18+450段路基宽度为32米,K18+450至终点K25+380.446段路基宽度为50米,沥青砼路面,主线设计速度为80km/h,辅道及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全线共设置11座桥梁,其中,华祥路高架桥1125米/1座、大桥3594米/9座、中桥67米/1座。共设置隧道3361.5米/2.5座,布设位置及采用形式合理,全线隧道采用双洞隧道。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文件为准。本项目投资预算2596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8258万元。 | 公路工程施工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
注:上表所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试验检测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36个月;本次招标项目试验检测服务期为: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案止(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有效的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资格证书属于投标人的一个部门,也视为有效,但需提供证明关系的材料)。
3.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试验室主任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3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一项路线长5000米及以上的一级公路及以上工程和一座桥长1000米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以及一座长2000米及以上公路隧道工程的检测任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失效。
3.6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26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5.1方式一:
5.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7:00前汇达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5.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5.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
5.1.4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5.2方式二:银行保函形式;
5.3方式三: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5.4方式四: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27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4折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9.开标时间及地点9.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7日08时30分;
9.2开标地点: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招 标 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
、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路130号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
双玺7幢903室
邮政编码:363000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戴先生联 系 人:小洪、小林
电 话:****-*******电 话:****-*******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
监督部门:长泰县交通运输局、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长泰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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