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新能源公交车采购(QZZC2017-G1-0015)公开招标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新能源公交车采购(QZZC2017-G1-0015)公开招标公告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公交车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C2017-G1-0015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0.5米系列纯电动公共汽车20辆,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万元(不含国家补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2.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车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的国内供应商;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3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科。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 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23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23日9时30分,在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地址:北部湾大道与金海湾西大街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丽霞,136*****334
2.采购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联系人:苏晓婷、黄泽锋 联系电话: ****-*******、****-******* 传真:****-*******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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