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第五医院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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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第五医院委托,就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HX2008-SB1164-ZFCG3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呼吸机

1.0

25.0

标书费200元

2

电动手术床

2.0

15.0

标书费200元

3

X光机

1.0

6.0

标书费10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并具备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及服务能力。2、投标单位在省内具有类似业绩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注册证和经营许可证(相关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11月5日2008年1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金华市宾虹路之江大厦2单元5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12月2日 09:0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第五医院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08年12月2日 09:0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第五医院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1保证金:10000.0

标项2保证金:10000.0

标项3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商城分理处

银行账号:****************0067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具有资格的供应商派代表凭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宾虹路之江大厦2单元5楼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

传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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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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