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XC-ZB173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XC-ZB17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招标采购小组及大额支出审批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服务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拉萨市金珠中路7号泰和国际文化广场

2.3招标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案件诉讼等。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二个标段。一标段:常年法律顾问、案件诉讼;二标段:案件诉讼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总部设在拉萨或在拉萨设有分支机构。

3.2符合总行《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要求,即:(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合法存续,具有有权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2)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3)律师事务所应连续运营2年以上;(4)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和业绩,律师事务所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人员相对稳定;(5)律师事务所及所拟指派的律师在我行拟委托事务方面具有类似的成功经验。

3.3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携带以上资料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留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2日,每日10: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15:30到17:30,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金马国际9-2-704),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0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

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金马国际9-2-704

联系人:胡刚

电话:135*****393

2017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银行 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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