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购置仪器设备项目(2017年9月)公开招标公告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购置仪器设备项目(2017年9月)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68-1740CSIMCN117/01-06
招标项目名称: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购置仪器设备项目(2017年9月)
招标编号:0768-1740CSIMCN117/01-06
招标人名称: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36号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5层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寅飞、何洋 | ||
招标清单:(详细清单见招标文件) |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01包 | 云计算 | 一套 |
02包 | 理化分析检测辅助设备 | 一批 |
03包 | 微生物检测辅助设备 | 一批 |
04包 | 高效液相色谱仪网络版管理系统 | 一套 |
05包 | 激光打标机 | 一套 |
06包 | 自动贴标机 | 一套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公开招标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1.2.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1.2.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2.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提供报告单位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2.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若为第三方制作的,需由制造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投标商与制造商需出具书面承诺函件,承诺根据有关规定对货物进行维修保养,投标商与制造商对货物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五层 |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36号5层会议室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总分为100分, 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评标价格(30分),详细的评标内容见招标文件。 | ||
备注: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唯一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为法人本人的需提供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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