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二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二食堂经营权招标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2017年9月30日
总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七部分评标纪律和会场纪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同意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学生食堂对外承包招租的批复”的精神,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就二食堂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盐城交通技师学院二食堂经营权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是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餐饮管理服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自带备查;
2、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中职以上院校食堂服务业绩,同时,应该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且有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自带备查;
3、近三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附书面承诺);
4、近三年内无被工商、税务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记录(附书面承诺);
5、提供税务登记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学院进行现场考察,了解食堂服务范围内的现状;中标单位,合同一年一签;明年暑假前,经民意测评,班子研究,学院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三年。
8、有集团餐饮行业资质的可优先考虑。
三、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书面送达学院(城南分局楼上321室)或传真予以确认,传真:****-********、********。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sycjy.com/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6日下午15:00时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城南分局楼上316室。
五、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叁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现金。学校将投标人交纳的现金密封存放,不中标的投标人可在投标程序结束后拿走自己所交的现金。
六、招标人及其他情况
招标人名称: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徐绍兴电话:187*****871
王向东电话:159*****487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海洋路29号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2017年9月30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以下投标材料:
1、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报价分析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报价分析说明
2、技术部分:
(1)餐饮服务实施方案;
(2)自备工具;
(3)人员配备一览表;
(4)主要管理人员表;
(5)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3、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单位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有效的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人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人投标,再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的类似食堂服务项目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附2015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中职以上院校食堂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8)企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4、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注:1、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
2、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开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一切税费。
(三)、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四)、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装入投标文件。
(五)、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中售后服务要求提出的标准做出响应。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七)、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于决标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书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九)、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4、 除投标人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封装完好。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①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盒)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请勿在X年X月X日X时X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2、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学校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3、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投标代表(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开标时,请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4、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标
1、开标后,招标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评委会由行业专家、招标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的澄清
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半数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六)、无效投标条款和有关说明
1、无效投标条款
(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委会认定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确定中标单位
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
2、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监督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评审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将在“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二)、质疑处理
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质疑必须有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4、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中标通知书
1、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盐城交通技师学院,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授予合同
L、中标人应凭中标通知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确定的相关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一章 食堂基本情况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是一所集全日制教育和职业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技工院校,位于盐城市高职园区。学院在院服务中心一、二层分设一、二两个食堂,一食堂服务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工等就餐。二食堂服务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工、培训班学员等就餐和学校安排的工作餐。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鼓励竞争,学院允许学生、教职工自主选择食堂就餐。学院提供食堂现有的厨具、餐具、加工、销售、就餐等食堂设施设备、场所。水、电、气安装到位且独立计量收费。中标人或其委托人每周必须不少于5天在现场管理。凡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报名参加二食堂的投标。学院不提供乙方及所属人员的食宿场所,不保证在校就餐人数和在校时间,不承诺对学生、学员封闭管理,不保证销售营业额。承包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独建帐的管理模式,要充分考虑市场、学校现状等因素引起的经营风险,进行精确的成本核算。承包人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校方提出补偿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禁止的经营项目,自觉接受行业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的监督、审计和管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食堂服务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工等就餐。
二食堂服务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工以及在学院食宿的培训班学员和学校安排的工作餐在二食堂。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鼓励竞争,学院允许学生、教职工自主选择食堂就餐。
二、要求
1、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食品卫生、价廉物美、服务周到,无条件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奖惩考核,真正让学生满意,学校放心。
2.在承包期间须保持我校“A”级学校食堂的荣誉。在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职业道德和承包管理食堂的经验,熟悉学校食堂承包管理的特点。
4、要有立足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有食堂承包管理的有效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全部或部分委托他人管理。否则,学校立即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
6、在学校规定的服务项目和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得出售外来成品与半成品、定型包装食品、水果、饮料等与学校超市相冲突的食品。新增服务项目内容必须书面申请且得到学院批准。
7、“六大类”食品(米、面、油、肉、豆制品、调料)由学校确定有资质的供应商或有大型连锁超市提供,严禁承包人私自购买,发现一次罚款300元至500元,经说服教育仍无悔改、并产生负面影响和后果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其它食品和蔬菜由承包方按卫生防疫、质监等部门的要求,经学校同意后,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确保进货质量。
8、餐具要按规范餐餐消毒,并要有消毒记录;每天的食品要按规范留样并记录;认真做好进货的台账和自查的相关记录。完善各类台账资料。泔水由学校统一处理。
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四证”(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计划生育证)上岗。“四证”及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及证件必须在开业前办妥,学校协助办理,相关费用有承包方承担,证照承包期结束归学校。
10、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着统一工作服和工作帽上岗(每个季节每人两套,费用由各食堂自理)。工作衣、帽保持清洁。
11、各食堂统一使用天燃气加工饭菜,我校有偿提供水、电、气,食堂所用的水、电、气等费用由承包人按本市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按月与学校结算,水费按3.20元每吨结算,电费按0.7元每度结算,天燃气按实结算。若以后水、电、气费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收取。
12、出售饭菜统一使用电子货币,禁止收取现金,否则,学校将在承包人餐饮收入中罚款。餐饮收入与学校每月凭考核单结算一次。
13、食堂及附属楼梯、室外门厅等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各食堂室外卫生包干区划分由学院食堂管理人员按实、按情划分。
14、承包期结束时承包方要保证所有设备和设施完好无损,如有缺损,承包方照价赔偿,在履约保证金或承包收入中折冲。
15、食堂服务的主要对象仅为我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食堂外私搭乱建,不得开设其它服务场所,不得出店经营。
16、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我校制定的《校园食堂、校园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搞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服从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日常管理,遵章守纪,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如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学校立即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
17、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标准维持2017年7月份以前合同年度的标准。午餐和晚餐花色品种:大荤不少于3种、小荤不少于3种、素菜不少于4种。学生具体就餐人数请自行考察,学校对招标前和合同期内就餐的学生人数不作任何承诺,就餐时进入一、二食堂的大门全部打开,承包方不得擅自关闭任何进出通道,投标时请各参与投标的人需精心调研与核算。
18、承包期满办理完资产、设备交接后两周内退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承包方添置的资产自行处理。。
19、我校不提供中标者食堂以外的附属用房及其住宿用房。
20、每个食堂接收3-5名以上学生进行勤工助学。
21、食堂所有从业人员的薪酬、福利、各类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食堂所有从业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食堂一切债权债务与学校无关。
22、签订合同开始经营后,中途不得终止合同。如由于承包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盐城交院在合同期内也不得随意中止合同(除乙方严重违约、自然灾害或上级政府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以外),如随意中止合同,则赔偿承包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23、校园食堂承包活动须服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4、食堂禁止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出售食品禁止使用塑料袋、塑料杯、纸杯、发泡塑料盒;不得自制冲兑各类果汁水等饮料;为了安全除一间办公室外,其他功能间严禁作为宿舍;冬季菜肴须保温。
25、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就餐时间,及时开门或关门。
26、凡因供水、供电、供气公司停水、电、气造成承租方不能经营的,学校负责协调,但不承担其损失,承租方还须自行设法解决师生就餐问题。
27、在经营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
28、、节假日、重大活动,相应人员就餐甲方指定食堂服务,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三章 考核细则
1.承包人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学校设专人全过程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定期、不定期组织伙管会检查、评比、考核。除扣分外,如不服学校管理,学校将停水、停电进行强制入轨。
考核主要内容为:
(1)发生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2)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而批评的,视情节扣5~10分;
(3)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实行原料、半成品统购的,每次扣5分;
(4)消毒、留样未进行或不规范的,每次扣5分;
(5)台账未建或不健全的,每天扣1分;
(6)从业人员“四证”不全的或未着“三白”的,每天扣1分;
(7)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经评比最差的,每次扣5分;
(8)超范围经营的每天扣2分;
(9)库存原料、半成品、剩余食品等过期、变质的,每次扣10分;
(10)仓库凌乱,未能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的,生熟不分的,冷冻食品未加盖的,每天扣1分;
(11)功能间凌乱、工具、器具、设备内外脏、乱、差,每天扣1分;
(12)功能间混用的,每天扣1分;
(13)使用添加剂的,使用塑料袋、杯、盆出售食品的,每天扣2分;
(14)出售自制饮料的,每天扣2分;
(15)私拉乱接的、所用办公室或功能用房卫生状况差或有安全隐患的,每天扣1分;
(16)转包或分包的,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18)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关门的,每天扣1分;
(19)出售饭菜未使用电子货币,收取现金的,每笔扣2分:
(20)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酌情扣分。
伙管会为考核的职能部门,全过程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每周一次,每月汇总一次;营业收入必须凭考核单支付;考核单不需要承包人签字认可。
以上每分按200元人民币按考核单在餐饮收入中扣除。在每学年内,如扣分累计达到50分,则招标人立即中止合同,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和任何费用,乙方无条件认可并退场。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标的方式评标。结合投标人的报价、资质、资历、获得的荣誉、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标。对于落标原因不作解释,标书不退还。
二、评标标准
1、资质1分:法人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本人投标的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健康证、食品卫生和公安等部门无不良记录证明等齐全加1分。
2、经营经历1分:有3年内中职以上院校食堂管理服务相关资料原件证明材料加1分,没有不得分;
3、 服务承诺满分3分:管理制度、措施、人员配备每项1分,由评委根据内容酌情给分;
4、 加分项:有集团餐饮业资质的加1分;项目负责人提供2017年以来在该公司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加1分;
5、 报价得分满分5分:投标单位达七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计算平均价;投标单位不足时直接计算平均价;现场抽取一个系数(1、1.025、1.050、1.075)乘以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报价得分=5-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的差价的绝对值标除以基准报价乘以10(即每偏离基准价1%扣0.1分)。
以上各项得分之和为投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得分最高者中标。本次招标一旦中标,不得转包,如发现转包,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食堂经营服务合同
甲方: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乙方:
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学院一、二食堂经营服务工作,签定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的一、二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中标通知书;
②投标书;
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补充细则(附后)。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
1、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或因乙方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的赔偿未完成,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收回经营权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无息)。
三、费用及结算:
1、费用:承包费用为:
2、结算:
投标者中标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时缴纳承包金的60%、经营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房产设备押金贰万元;余款40%的承包金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若乙方不能按时缴费,每逾期一天付违约金500元,若在15日内仍不能交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食堂的承包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中途停止履行合同,则房产设备押金、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作违约金,甲方一律不予退还。合同期满时,房产设备押金(扣除设施设备损坏、遗损赔偿)履约保证金无息退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管理部门提供一间办公用房,为乙方提供现有食堂所需相应设备,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以协调、监管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
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由于甲方人员因使用设备、器材、器械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从事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
3、乙方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发生设备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生效、试用期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其中试用期一个月(201 年 月 日 至 201 年 月 日)。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试用期间,乙方如果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完成服务工作,或者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八、其它
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养护工人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伍份,合同双方各一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支付结算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7年 月 日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二食堂经营权招标
投 标 人:
年月日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报价分析表
五、人员配备一览表
六、主要管理人员表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服务业绩
九、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十、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以下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一、投标函
投标函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我们收到贵院食堂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服务,我们的投标报价是除去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服务管理内容、通讯、服装、胸卡、体检、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外上缴给贵院的承包金。
3、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质履行合同,完成食堂餐饮服务的全部工作。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校方提供校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同意因中标方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贵校有权要求我们按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进行赔偿。
6、我们承诺工作人员上岗时身着统一的工人人员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工作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参照校方样品。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8、我们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贵校有权取消我们的中标资格,并可就因我方未能履约而导致校方的损失向我方进行索赔。
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联系人: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方:(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 _(被授权人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参加标的内容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 期: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盖公章):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承包价 (大写) |
1 | 二食堂承包金 |
开标一览表
(格式)
投标人(盖公章):
项目内容 | 投标总报价 (元) | 服务时间 | 备注 |
二食堂承包金 | 大写: ¥: | 一年 |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投标报价分析表
投标报价分析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表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人员配备一览表
人员配备一览表
(格式)
序号 | 岗位 | 年龄要求 | 性别要求 | 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注:1.必须满足《服务岗位与最少配备人员数量一览表》(详见第三章),
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六、主要管理人员表
主要管理人员表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
1 | |||||||||||||
主要工作履历: | |||||||||||||
2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
主要工作履历 | |||||||||||||
3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备注 | ||||||
主要工作履历 | |||||||||||||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主要管理人员一旦确定,中标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如需变更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七、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本公司愿就由贵校组织实施的食堂经营权项目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1 | 企业法人 | 公司成立日期 | ||||||
2 | 总部地址 | |||||||
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
4 | 电话 | 联系人 |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
7 | 单位职工人数 | 人 | 单位2015年总营业收入 | 万元 | ||||
8 | 企业或社会团体办公场所的面积: | |||||||
9 |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10 |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11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12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九、服务业绩
2014年以来餐饮业服务项目一览表
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管理服务范围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说明:需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十、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管理服务实施方案
提示: 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编写公司中标后拟采取的组织计划,包括人员安排、时间安排、设备机具的安排等,以及遇重大、紧急事项的应急措施等。 2、工作内容及服务规范。 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单位名称(盖章): |
第七部分评标纪律和会场纪律
一、评 标 纪 律
1、评委应准时参加评标会,并服从采购中心的管理;评委与本次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时,应当主动回避。
2、评委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公平地对待所有投标人,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有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评委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独立评标。
4、评委不得私下相互串通意见;不得和用户进行非正式的交换意见,联合排斥其他投标人;评委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商务谈判,不得在评标期间利用各种方式向投标人传递评标信息等。
5、评委对投标人的澄清、评标和授标建议等有关的情况,以及对投标人的现场考察资料应当予以保密,评标资料一律不得带离评标会场。
6、评委在评标、定标期间,统一保管通讯设备;因特殊情况必须离开评标会场,应由监委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7、评委应当自觉接受监委和采购中心的监督。如发现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的活动应及时提醒和制止,必要时可要求暂停采购活动,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会 场 纪 律
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要认真执行评委会工作纪律,不得无故离开评标现场。评标期间不得利用各种方式向投标人传递评标信息。
二、采购人代表要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规定,不得干扰评标活动。
三、投标人代表须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议安排,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评委、监委、采购人代表和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私下接触。
四、监委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离开评标现场。如出现不规范行为有权利及时进行制止,但不得干预评标。
五、现场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开、评标会现场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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