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扩建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秀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秀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楼工程已由金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楼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17]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金秀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院内
建设规模:扩建一栋2层业务综合楼,占地面积527㎡,建筑面积1150㎡,及污水处理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257.6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金秀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楼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扩建业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备注: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等级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1日至2017年10月13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来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bsggzyjyzx.com/gxlbhy/login.aspx?type=1)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01日至2017年10月13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来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lbsggzyjyzx.com/gxlbhy/login.aspx?type=1)交纳电子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每个投标人收取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通过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4日12时0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当地交易中心)。
6.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并将相同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按施工进度分4次支付。承包人完成至总工程量的30%后向发包人提出施工进度款付款申请书,发包人收到付款申请书后15日内审核完毕并按审核确认总工程量30%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该次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完成至总工程量的60%后向发包人提出施工进度款付款申请书,发包人收到付款申请书后15日内审核完毕并按审核确认总工程量60%的工程进度款金额支付该次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施工进度款付款申请书,发包人收到付款申请书后15日内审核完毕并按审核确认金额的80%支付该次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15日内提交结算报告给发包人,由发包人送金秀瑶族自治县审计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并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15日内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 (3)承包人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4]2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前,必须先支付该期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三天。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应请监理单位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然后提交《关于已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工资认领表、花名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照片等资料给发包人,作为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必备材料。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包人在承包人兑现民工工资前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承包人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额10%的违约金。
10、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
12、注意事项
12.1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桐木镇鸡冠路1号 地 址: 来宾市盘古大道财富168商住小区
邮 编: 545708 邮 编: 546199
联 系 人: 李智虎 联 系 人: 莫乐凤
电 话: 130*****988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163.com">tmyy*******@163.com 电 子 邮 件: ********8@qq.com">********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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