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实验室仪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学院生科院实验室仪器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大业-YC2017-077)询价采购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学院的委托,就其“宜春学院生科院实验室仪器等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厂)前来参加。
一、 招标内容:
第一包
项目编号:大业-YC2017-077-1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生科院实验室仪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
实验室仪器
一批
50.99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2
科研仪器
一批
7499元
第二包
项目编号:大业-YC2017-077-2
项目名称:宜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要求
1
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设备
一批
3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8、第一包须提供微量分光光度计、荧光定量PCR的生产厂家或全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技术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全国总代理公章;
9、投标人提供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
10、第二包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10日8:00分至9:00到宜春学院大活中心进行现场勘察并领取现场勘察确认书,未取得此次《现场勘察确认书》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并且对随行人员安全负责。(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峥 电话:137*****186),未参与踏勘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标书发售、保证金
1、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第二包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原件验后归还)
(3)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4)售价:人民币贰佰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2、投标保证金:第一包:10077元 ;第二包:6077元 ;于2017年10月13日17:00点前到账,以银行转账方式操作,以电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行合同至验收合格,
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标书售价、投标保证金均请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士路支行
帐 号:1508 2068 0900 0023 585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二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第一包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的为: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须提供微量分光光度计、荧光定量PCR的生产厂家或全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技术参数确认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全国总代理公章;④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⑤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3、第二包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的为: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④投标人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⑤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人应将资审要求的原件和其它资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开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7年10月16日15: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5: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流程
开标时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再由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预中标供应商。
2、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
八、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学院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135*****200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黎琦 137*****485 报名联系人 黄蓉181*****483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888号、德和沁园旁
十、 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没收保证金,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十二、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四、公告期限: 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1日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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