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兴莲乡枫树坪桥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1、兴莲乡枫树坪桥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重建桥梁
(2)工程规模:桥长52.28米、宽8米。
(3)构造概述:上部构造为简支T梁桥,轴线与主流成90度正交,下部构造桥台采用埋置式双柱桥台,直径120cm的钻孔灌注桩基础,0#-3#为钻孔桩基础柱式墩台。
(4)招标范围:图纸所有工程
(5)项目总投资:82.2万元
(6)资金来源及性质:养护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8)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 2009年 2 月20日
(9)工程建设地点:新开岭至兴莲公路16KM处。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桥梁施工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企业,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和报名事宜: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开标时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条件包括:㈠、企业营业执照;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㈢、项目经理证书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㈤、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持有江西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证明;㈥、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的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劳动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证明方有效)
(2)投标者投标前需缴交20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金,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后如数无息退回。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金按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招投标中心指定帐户上.户名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户行:赣州商业银行兴国支行;帐号:
****************077。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自公告之日起至11 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2:30至5:00,到县招标投标中心办理不记名报名手续,并于11月10日至县招标投标中心凭报名收据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600元/份(含图纸光盘一碟),资料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县招投标中心联系。招标人将在赣州市招投标网(www.gzzbtbzx.com)工程建设项目县市栏内和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网(www.xgxzfw.gov.cn)公布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
招标人:兴国县公路养护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吴国强
办公地址:兴国县城红军15号(交通大楼8层)
传真: ——联系人: 李桂梅
兴国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县交通局
兴国县公路养护管理站
兴国县招投标中心
200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