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涧沽镇“煤改气”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大北涧沽镇“煤改气”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煤改气”

特许经营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受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煤改气”特许经营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煤改气”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TLBHGJ-D17-0902

二、项目内容: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第25号令),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津政发〔2015〕10号)、《天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第91号令)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标准化操作引导流程的通知》(津财债务〔2016〕42号),8月初,宁河区政府初步确定宁河区建委作为宁河区清洁取暖“煤改气”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开展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事宜。

本项目调压箱至住户炉具间管线及设施设备(包括调压箱和炉具)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部分,由特许经营方投资建设,政府授予其特许经营权并运营,政府方根据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按户给与国家和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本项目位于天津宁河区境内大北涧沽镇,包括大北涧沽、小北涧沽、独立、船沽、李庄子、忠兴沽、马鞍子、官庄子、辛庄子、立新、爱化共11个村,总计3903户居民(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为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煤改气”工程,区域年用气量约516.2×104Nm3,拟利用现有气源管线,设置足够调压箱,敷设居民用户庭院及户内低压天然气管道,根据用户采暖需求安装居民户内燃气表和燃气壁挂炉。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5309.87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

4.申请人须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提供承诺书;

5.申请人须提供具有本项目总投资额10%的可用现金的证明文件,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之间任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

6.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审计报告中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

7.申请人近三年至少有3个投资或建设、运营及维护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签订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8.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它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相应的从业人员;

9.申请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格;

11.申请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为合格供应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30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304室。

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领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需开票,供应商需提供单位纳税识别号(15位税号)。

4.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5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文件购买接受现金形式,不接受电汇、支票形式。

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0日10:30时(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404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郭洪志,***-********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1号增2号-80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赵工,***-********-***

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lzbdlb@163.com

八、质疑、投诉方式

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预审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或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申请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9月30日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煤改气 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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