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1、兴国县教育局的兴国县潋江三小和社富中学共二栋教学楼工程已由 赣财教 [2008]34号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房屋建筑
⑵工程规模 潋江三小面积995.15㎡、社富中学1056.19㎡
⑶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⑷层数与高度 四层/15.45m
⑸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内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
⑹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146万元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财政拨款 ⑼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⑽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11月30日,竣工日期为 2009 年5月28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⑾工程建设地点 兴国县潋江三小和社富中学校园内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自聘项目经理(指企业在符合原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中自聘的三级项目经理)(以下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注册建造师或自聘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08年11月14日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2:30分~5:00分,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购买费每份400/标段元,施工图纸成本费每份100元/标段,招标投标软件使用费200元,均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将在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和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网上(www.gzzbtbzx.com)公布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变动情况。
招 标 人: 兴国县教育局 (章) 法定代表人: 林道福 (章)
办公地址: 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276号 邮 政 编 码: 342400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康正昭和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谢燕春 (章)
办 公 地 址: 赣州市厚德路姚府里21号 邮 政 编 码: 341000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8年 11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