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实招标有限公司-FZSG0806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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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四医院、福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州市第四医院、福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ZSG08064(榕财采计[*********************]号)
2、招标项目内容:化验室设备、热泵机组、医疗设备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用途数量简要技术指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化验室设备、热泵机组、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器械 医疗1批详见招标文件福州市第四医院、福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38*****141/********/********南二环/金牛山/乌山路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0.09 万元人民币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8-11-06至2008-11-30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6、联系人: 王飞7、联系电话: ****-********/********-***、607传真:****-********/********公司网址:E-mail:fzzs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供货商或制造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2)合同包一、二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须提供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3) 合同包一、二投标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附《医疗产品注册登记表》。须提供以上所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4) 合同包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专指空气源热泵热水设备)以及投标产品的CCC认证证书,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5)合同包三货物热水器(热泵机组)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强制采购项目,投标人所投热泵机组的机型必须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请提供证明文件。(6)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生产、销售、运输、安装及维修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7)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达到的条件。(8)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含证明,如: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若需要年检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应具有年检的记录,否则视为无效。9、投标截标时间:2008-12-01 09:00(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 2008-12-01 09:00(北京时间)11、开标地点: 福州市广达路106号九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广达路和群众路交叉路口)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3、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开户名称:福州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52005福州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2008-11-6 查看标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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