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店镇十里雾社区气代煤燃气冷凝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潘店镇十里雾社区气代煤燃气冷凝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HD-DZZB-17050

潘店镇十里雾社区气代煤燃气冷凝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潘店镇十里雾社区气代煤燃气冷凝锅炉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JHD-DZZB-17050

三、招标内容

标段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全预混冷凝超低氮燃气锅炉设备及安装(十里雾社区)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及供货安装能力的生产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9.6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德城区文化路银泰综合楼5楼招标部(请先提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

3.方式:现场。

4.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5.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仪式,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投标单位的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从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6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或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2017年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原件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交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清单中必须体现授权代表的姓名;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记录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中《无重大违规违法声明》及《信用记录承诺》。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 年 10月20日09时 00 分至 2017 年10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黄河大道10号,政务中心四楼)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齐河县潘店镇十里雾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地址:山东省齐河县潘店镇十里雾村 联系电话:135*****951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文化路银泰综合楼5楼招标室

联系电话:158*****103

电子信箱:shandongshijihuadu@163.com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上发布。

发布人: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 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 冷凝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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