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地下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地下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地下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 已由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泉洛发改审〔2017〕3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万安街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7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洛江区万安街道办事处地下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包括市政维护、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道路长度:359m,道路修建宽度:3.5m(恢复开挖管道道路),车行道路面类型:抗折5.0MPa混凝土,管道材质:HDPE缠绕增强污水管,其他工程包括CIPP内衬管道修复、CCCP、不锈钢套筒、树脂固化局部管道修复、CCCM检查井修复等;拆除管道最大管径DN800,多功能管道机器人切树根异物最大管径DN800,管道预处理(脱节、错口、塌陷),修复最大管径DN800,管道局部树脂固化最大管径DN800,排水管最大管径DN8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9.981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及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 CJJ/T210-2014,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必须是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对于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必须是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对于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备注: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建和市政项目施工招标监督管理的意见》(泉建筑〔2015〕70号)文件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需查询得到本企业季度信用分且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交,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执行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0月10日08时00分至2017年10月16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38*****383。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到账。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5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肆万元(¥14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152*****220*******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账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并装入信封内密封;使用电子标书软件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向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万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万福街辉华大厦五楼、六楼 ,邮编:362000,
电话: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新和日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瑞士花园3幢901室 ,邮编: 362100,
电话:138*****383,传真: ****-******** ,邮箱:xhrsjl@126.com ,
联系人:小黄;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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