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建筑*******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山市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已由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白山发改审批字[2017]2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选定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白山市市区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
10月
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
08月
30日,工期
30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2016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2016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由
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应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9月
30日至
2017年
10月
12日(其中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8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售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浑江区长白山大街水岸佳诚18号楼)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不退,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0月
23日
09时
3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原财会中专二楼招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长白山大街1818号 邮编:
134300联系人:
邴秋云电话:
135*****969招标代理机构:
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浑江区长白山大街水岸佳诚18号楼 邮编:
134300联系人:
张宝林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白山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017年09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山市城市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已由
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白山发改审批字[2017]28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选定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白山市市区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
10月
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
08月
30日,工期
30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2016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2016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由
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或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屋建筑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应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9月
30日至
2017年
10月
12日(其中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8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售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浑江区长白山大街水岸佳诚18号楼)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不退,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0月
23日
09时
30分,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原财会中专二楼招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白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长白山大街1818号 邮编:
134300联系人:
邴秋云电话:
135*****969招标代理机构:
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浑江区长白山大街水岸佳诚18号楼 邮编:
134300联系人:
张宝林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白山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