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山养老院红线外系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地中山养老院红线外系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地中山养老院红线外系统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地中山养老院红线外系统配套工程已经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地中山养老院红线外系统配套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生态居住示范区,已建桃园路东侧,217国道南侧。新建供水系统全长约200米,供水系统全长约200米,消防系统全长约400米,排水系统全长约160米,绿化水系统全长约180米,燃气系统全长约200米,通信系统全长约150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地中山养老院红线外系统配套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的供水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绿化水系统、燃气系统、通信系统、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计划进场时间为 2017年10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总工期30天。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要求及自身实力自行承诺合理可行的工期。
2.4 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3.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建筑业企业)》且登记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3.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流动资金充盈,具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能够有效地履行施工合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文件的获取
4.1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原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携带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4.2 请投标人2017年 10 月 2 日 至 2017年 10 月 6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在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报名,过时不候。
4.3 概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资料。
4.4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投标报名合格单位在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克拉玛依市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沈晓琳186*****558
代建单位:克拉玛依市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晓静150*****714
招标代理: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晨135*****708 ****-*******
地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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