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学专用仪器招标公告

中小学教学专用仪器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密云县教育委员会中小学教学专用仪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08VH51)
采购人名称:密云县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密云县新南路10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用途:密云县中小学教学专用仪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采购品目明细数量说明
1小学文理科教学仪器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166万元
2初中理科教学仪器详见招标文件控制金额110万元
3高中理科教学仪器详见招标文件控制金额46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必须为专门从事中小学校教学仪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必须具有与投标货物相关行业认证(必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5个相关相关业绩(必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不能为被相关机构宣布上了“黑名单”的企业(必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和自主创新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11)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鑫三元写字楼4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密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北京市密云县新南路114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曹武宁、陈芝良 联系方式:***-********-618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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