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吉木乃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吉木乃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吉木乃住建局办公楼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吉木乃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规模、内容: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东起东环路、西至防洪渠、南起人民街、北至幸福路,涉及吉木乃县的6个相对集中的片区,分别为滨河住宅小区、和平住宅小区、嘉美住宅小区、政府楼前片区、法院后片区、公安住宅小区。此次改造涉及改造户数共计150户,居住人口480人,征迁土地面积53770.00平米(合80.66亩),其中拆迁总建筑面积26594.63平米。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吉木乃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为民生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提供。该企业是吉木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布尔津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人民路北四区
联系人:张玉磊 联系电话:189*****234
六、专家(三个以上单数)的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吉木乃县2016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专家组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是经吉木乃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投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吉木乃县吉福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在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完全满足实施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李虎 | 吉木乃县住建局 | |
2 | 贾俊红 | 吉木乃县财政局 | |
3 | 赛力克 | 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政府 |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息),即2017年10月1日起至10月5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人 | 吉木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吉木乃县住建局办公楼 | 李虎 | |
财政部门 | 吉木乃县财政局 | 吉木乃县文明南路8号 | 王生财 |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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