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墨玉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墨玉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采购人地址:墨玉县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墨玉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内容:墨玉县滨河新区(1#地块、2#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6#地块、7#地块、8#地块),根据墨玉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为4000户,项目总投资62934.56万元。本可研项目棚户区改造户数为4000户,本次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为新建安置住房1200户、货币化安置2800户。
(1)棚户区搬迁居民住房安置点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墨玉县滨河新区(1#地块、2#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6#地块、7#地块、8#地块),计划新建安置住房1200户,其中每个地块安置150户。
棚户区拆迁户安置点滨河新区工程总占地面积905亩(其中,1#地块141亩;2#地块99亩;3#地块112亩;4#地块112亩;5#地块136亩;6#地块125亩;7#地块102亩;8#地块78亩。)
(2)棚户区改造住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本次棚户区改造工程住房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分为两个部分:包括各地块小区内道路硬化、供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及与本项目同步规划建设的小区外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根据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各地块小区内道路硬化、供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工程量统计,道路硬化94300平方米、给水管网9360米、排水管网9360米、电力工程9360米、通信工程9360米、燃气管网9360米。
根据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与本项目同步规划建设的小区外四条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统计,主干道道路硬化169626平方米、辅道道路硬化77872平方米、人行道道路硬化63536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化工程51136平方米、亮化工程936盏,给水管网9369米、排水管网9369米、电力工程9369米、通信工程9369米、燃气管网9369米。
(3)棚户区(城中村)搬迁工程
根据墨玉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为4000户。本可研项目棚户区改造户数为4000户,本次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为新建安置住房1200户、货币化安置2800户。
本次棚户区拆迁区域位于墨玉县滨河新区、其乃巴格路东侧,315国道北侧、加罕巴格乡布拉克村,达热亚布依,达热斯喀勒村、古则路北侧,其乃巴格路西侧,古则路南侧,其乃巴格路西侧,改造拆迁占地面积3572亩(其中,滨河新区566亩;其乃巴格路东侧,315国道北侧532亩;加罕巴格乡布拉克村,达热亚布依村,达热斯喀勒村455亩;古则路北侧,其乃巴格路西侧1195亩;古则路南侧,其乃巴格路西侧824亩。)共涉及拆迁住户4000户16000人,其中①滨河新区443户,1772人;②其乃巴格路东侧,315国道北侧655户,2620人;③加罕巴格乡布拉克村,达热亚布依,达热斯喀勒村379户,1516人;④古则路北侧,其乃巴格路西侧1493户,5972人;⑤古则路南侧,其乃巴格路西侧1030户,4120人;拆迁补偿房屋建筑面积45970.56㎡(多为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宅基地面积130897.86㎡。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墨玉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涉及面广,项目投资较大,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墨玉县鑫玉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提供。该公司是经墨玉县工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墨玉县鑫玉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墨玉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墨玉县鑫玉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政务中心综合楼3层327室
联系人:周万龙联系电话:180*****757
六、专家(三个以上,单数)的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墨玉县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专家组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墨玉县鑫玉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是经墨玉县工商局批准、以国有资产投资为主体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墨玉县鑫玉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在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完全满足实施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社会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专家组成员: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孟画 |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2 | 张磊 |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梁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师 |
七、公示期限:
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人 | 墨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墨玉县英协海尔路75号 | 陈祺策 | |
财政部门 | 墨玉县财政局 | 墨玉县英协海尔路2号 | 王艳丽 |
2017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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