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金土地育秧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金土地育秧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金土地育秧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jkfq2017-4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金土地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农业经济局、海盐县财政局〔20177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海盐金土地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刘庄村16组

2.2建设规模:流转土地145.622亩,项目新建育秧用房(砖混)600平方米,仓库(彩钢)157平方米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总投资67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盐县西塘桥街道金土地育秧中心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30900分至201710161700(至投标截止日1天前),通过“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办理海盐县公共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专用“数字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2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814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四楼408办公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盐金土地农场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刘庄村16组

邮编:314305

联 系 人:沈明华

电话:057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商务楼5楼

邮编:314300

联 系 人:黄侃赟

电话:****-********

传真:****-********

2017930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

4

“三类人员”要求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扫描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

6

流动资金

t流动资金不作要求。

□流动资金要求:具有万元(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招标公告日期后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扫描件。

7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8

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20149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要求投标人资质为城市园林绿化的项目,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应不包括第3项和第4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育秧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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