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2008年12月30日前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B、项目要求
(1)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合作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B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发售时间:2008年11月5日~2008年11月24日(节假日除外)
9:00~12:00 13:30~17:00
2、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3、售价:人民币150元/套。
四、答疑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2008年11月25日下午2: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08年11月25日下午2:3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4、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11月24日上午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中心医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