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检察分院办公楼抗震加固、节能保温项目招标公告
第七师检察分院办公楼抗震加固、节能保温项目招标公告
第七师检察分院办公楼抗震加固、节能保温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的委托,现对第七师检察分院办公楼抗震加固、节能保温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七师检察分院办公楼抗震加固、节能保温项目
二、招标编号:ZTP2017-064HY
三、谈判内容:
序号 | 谈判内容 | 具体采购内容 | 预算额(元) |
1 | 抗震加固、节能保温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914300 |
四、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开标日期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0日10:30分 (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购买日期:2017年10月6日至10月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
八、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第七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结东街28号四楼交易大厅)
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方需注册单位信息,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文件。参与商先查看网上注册须知和CA办理通知进行网上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在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文件。
十一:需现场提供的资料:需现场提供的资料:投标方报名成功后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注册建造师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七师分院
地 址: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七师分院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奎屯市团结东街军垦广场35号21楼
联系人:徐涛
联系方式:****-*******;17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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