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新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新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购买社会公共服务项目)
新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新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三、采购的内容: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34人。建设住房10套,总建筑面积680平方米,户均68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庭院建设10户,每户1.5亩;棚圈10座,户均47.5平方米,总面积475平方米;道路1.5公里,铺设饮水管网3公里,架设电网3公里;配套庭院设施10套(围墙、大门、生活基础设施、地面硬化、三区分离墙);改良土地70亩;迁出区生态修复15亩;购置生产母羊300只,育肥小牛10头。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根据国家五部委下发的发改地区[2015]2769号文件要求投融资主体所承担的易地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承接各类资金应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新和县众益项目开发有限公司能够为新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服务提供商为:新和县众益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五、拟定服务提供商
拟定服务提供商:新和县众益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拟定服务提供商地址:新和县友谊路供排水公司三楼
六、专家论证意见
新和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快新和县贫困人民的脱贫步伐,使贫困人口的生活得到根本保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从融资资金的安全性和长期性出发,需要规避风险,做好风控。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优化管理,降低成本,保证资金的安全。新和县众益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经验丰厚,为服务好贫困人口脱贫,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七、公示期限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货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勇,电话: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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