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无标段招标公告

建设无标段招标公告

林芝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林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林发改基建[2017]5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新建资源交易中心4655.16平方米、值班室47.15平方米、水泵房及柴油发电机房110.36平方米,并新建绿化1889.75平方米、道路硬化1493.43平方米、硬质铺装831.71平方米、停车位671.95平方米、土石方回填11598.73立方米、镂空围墙288.69米及总体给排水电工程等附属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林芝市八一镇广州大道东侧、巴宜区人社局北侧。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财政投资、已落实;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4日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4.2按藏建市管[2011]85号及[2013]119号文件要求备案,并在诚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备案,并由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合的按废标处理。

4.4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在公示期内不予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林芝市八一镇广福大道73号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A区46栋1单元301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中心 资源 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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