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宁铁路(周宁段)咸村安置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衢宁铁路(周宁段)咸村安置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衢宁铁路(周宁段)咸村安置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批【2016】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铁路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咸村镇下坂村深水洋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实施安置地五通一平及配套管、网路网建设。二期建设居住区内街坊道路红线宽度4-9米,道路总长988.88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2070.2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70%+×地方信用评价分(含法人到场5分)×30%。投标人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季度信用评价得分为市政工程类且不得低于60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地方信用评价分按宁建筑﹝2017﹞33号文及宁建筑﹝2017﹞37号文规定查询计取。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简称“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必须按照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11.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30 8时30分201710917 时30 分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用无记名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的CA登陆到网址 :http:// www.ndggzy.gov.cn:8090/nd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壹拾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备用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7 09 30分;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软件故障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码故障、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若上述情况无法补救解决时,由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120分钟)在现场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7.4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提交地点为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5. 不符合7.4条款规定的将拒收其备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兴业街和宁楼604室

电话:****-*******

联系人:何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号楼502室

电话:152*****642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

帐户名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140*****090********

说明: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用途应备注“衢宁铁路(周宁段)咸村安置地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可简写)”, 否则视同未缴纳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监督部门: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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